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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企老板

关注财产保护 担心社会问题 自我评价偏低
1999-04-0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在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中,将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经济的“补充”提高到“重要组成部分”,再次引发对私有财产如何保护的话题。

据北京世纪蓝图市场调查公司和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、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合作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,对于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的行业公会或企业家自己的联谊会、俱乐部等,74.4%的受访者认为“很有必要”,7.3%认为“无所谓”,18.3%认为“没有这种必要”。对于这些私企老板自己的组织应发挥的作用,意见最集中的是“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”(29.3%)。其次是“提高私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”(17.2%),第三是“协调经营活动”(16.4%)。

对于当前最突出的社会问题,35.03%的受访者认为是“权钱交易”。其次是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(22.33%),第三是“治安恶化”(17.93%)。1995年调查的前三位分别是“权钱交易”(37.3%),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(31.4%)、“治安恶化”(20.6%)。可以发现,权钱交易作为双轨制改革的重要社会成本,两次调查未发现有减少的趋势。在“三乱”方面,尽管政府近年来加大整治力度,但此方面问题老板们反映仍很突出。对社会治安的恶化,私企老板的反映仍比较强烈。研究人员认为,私企老板们因其个人资产远高于普通民众,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尚未明确写进宪法,致使私企老板的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成为社会治安恶化下的主要问题。认为分配不公是突出社会问题的比例从1995年的5.1%上升到本次的10.6%,说明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主要得利者——私企老板们也认识到社会天平的倾斜已成为能够导致治安恶化、阻碍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。

作为一个阶层,私企老板们认为自己在社会阶梯上处于什么位置呢?调查结果显示,在以1表示“最高”,10表示“最低”的10级量表上,受访者在经济地位方面的自我评价均值为4.7,在社会地位方面的自我评价均值为4.4,处于中间偏上一点;在政治方面的均值为5.3,处于中间偏下一点。即使考虑调查对象自我评价时的自谦因素,私企老板的社会位置自我评价也明显偏低。

值得注意的是,1993、1995和1998年3次调查获得的老板自我评价逐次下降。但正是在这几年中,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,据1999年2月底公布的国家统计局公报显示,1998年,其它经济类型(以私营、个体经济为主)工业增长速度达19.6%,高于全部工业增幅10.7个百分点。在个人收入方面,私营企业主为社会各界公认的高收入阶层。“十五大”召开后,其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都在上升。在这种背景下,私企老板的自身感觉不升反降,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。研究人员认为,这一问题的产生,可能源于宏观环境的转暖形成的高预期与现实中诸多问题(如社会治安、财产保护等)的冲突有关。

针对此项调查结果,“世纪蓝图”的研究人员指出,1999年修宪在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。通过构造一个保障私营经济和其它经济成分公平发展的法律环境,将使私营经济从“亮点”变成推动经济增长以提供社会改革必须的增长速度的火车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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